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和补充机制
为管理好我校的体育器材,让这些用品发挥更大的作用,满足体育教学、运动队训练,更好地为师生服务,制定此管理办法。
1、根据教学安排,及时作好准备工作。师生借用,做好借用记录。按《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》文件标准和教学要求,每学期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,保证教学正常进行。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及时登记,固定资产编入系统。做好帐册管理,每学期期末全面清查一次,做到帐物相符。
2、体育器材为学校公共财产,只限本学校师生借用,借用者要对所借用物品爱护好,人为损坏或遗失要按价酌情赔偿。
3、各类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借,当天还。要爱护器材,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。
4、体育课、运动训练等出借器材,原则上由任课教师、体育委员填写借物登记表借用,用后即还,如有遗失照价赔偿。
5、训练运动专用田径跑鞋由教练员统一借用;比赛服装由教练员在赛前统一借用,赛后一周内交还。训练服、比赛服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,若有遗失,按原价赔偿。
6、体育器械做到定期检查、保养,及时维修,保持常用器材、设备完好无损,如有损坏,应及时按有关规定报损。
7、器材检查:认真管理好器材,每月一次整理,修补并配齐器材,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8、体育器材补给机制:每学期结束前,学校教导处、总务处、体育组一起根据足球、篮球、田径、花绳、啦啦操、独轮车、极限飞盘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、冬季锻炼等社团开展的活动、艺体项目和各级各类运动会等实际需求,共同拟定下学期体育器材和设备采购清单。
2020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