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县教科室(所)、各中小学校、各幼儿园:
南京市第七期“个人课题”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8月31日正式开始。为进一步提升“个人课题”的研究质量,“个人课题”研究时间延至2年,申报采取逐级报送、匿名评审、择优立项的方式。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程序通知如下:
1.校级“个人课题”申报、评审
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填写《市级申报表一》、《市级申报表二》,并于8月31日开始向学校申报“个人课题”。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的问题性、针对性、科学性、操作性等要求开展评审工作,于9月8日前将校级优秀的“个人课题”上报区县教科室。市直属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遴选出本校优秀的“个人课题”,于9月17日——21日直接向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申报,市各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。